尊敬的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为进一步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我行积极响应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调整银行部分服务价格提升服务质效的倡议书》的相关号召,从2024年1月15日(含当日)起,信用卡容差金额由10元(或等值外币)上调至100元(或等值外币),该服务无需主动申请。
详细说明如下:
若您的最后还款日在2024年1月15日(含当日)后,若您当期账单未还部分的金额少于100元(含100元,或等值外币)时,当期账单视同还清,不会因此计收利息和违约金,不影响个人征信,但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若您的最后还款日在2024年1月15日前,则利息和违约金计收逻辑按原规则执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行信用卡服务热线400-80-96155。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