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的支持,为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水平,自2023年7月28日起,我行信用卡“分期手续费”将调整为“分期利息”,“分期手续费率”将调整为“分期利率”。调整生效后,分期业务利息计算规则保持不变,即分期交易的年化利率及实际每期还款金额不发生变化,具体请以账单列示为准。
以上调整适用于新发生的分期交易以及已申请分期但未结清的分期交易。
请您及时关注具体分期业务页面的显示变化,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我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022-96155、400-80-96155。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天津农商银行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