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征信信息安全
(一)完善征信管理法规制度建设
2013年,国务院颁布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人民银行配套出台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征信投诉办理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及行业标准,规范了征信机构等市场准入,明确了征信业务活动规则。
(二)加强征信合规管理,牢牢守住征信信息安全防控风险底线
人民银行组织接入机构建立健全征信合规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征信从业人员合规教育轮训,通过“人防+技防”建设夯实征信信息安全防线,有效遏制了征信信息泄露风险,牢牢守住了征信信息安全防控风险底线。
二、征信市场“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发展模式初步形成
(一)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断提升数据库服务能力与水平
人民银行组织接入机构建设了覆盖全国的、集中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提高金融信用信息服务能力,提升社会金融信用信息服务水平。数据库收录了企业、个人的基本信息、信用信息等。数据库接入机构涵盖银行、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消费金融等各类金融机构及其他组织。数据库依托覆盖全国的网络为金融机构、信息主体提供查询服务,信用信息广泛应用于各类放贷机构分析客户包括小微企业客户信用状况、发放贷款及信贷业务管理,为减少信息不对称、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社会诚信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发放个人征信牌照,增加征信有效供给
2018年1月31日,人民银行向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发放了首张市场化机构个人征信牌照,批设首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是互联网金融整顿的新成果,是征信领域发挥“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的新优势,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新闸口,是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服务实体经济、改善普惠金融、提高社会信用服务水平的新设施,是个人征信领域强强联合的新范式。
(三)规范企业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规范企业征信市场发展,推动企业征信机构依法备案,采集各类交易主体掌握的各类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多元化的征信产品和服务,解决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三、信用评级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信用评级是指信用评级机构对影响经济主体或者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就其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做出综合评价,并通过预先定义的信用等级符号进行标识的活动。信用评级是对债务人信用状况的一种评价方式,是企业征信的高级形式。信用评级影响信用风险定价和融资成本,影响市场信心和开放经济中的话语权。人民银行作为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信用评级市场规范发展。经过三十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取得了较大发展,在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健康高效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征信宣传教育体系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为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改善和提升社会信用环境,人民组织金融机构等各机构持续开展了“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等征信宣传活动,形成人民银行推动主导,地方政府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等全面参与、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的全国联动、合力推进的宣传态势,引导社会公众准确认识征信及其相关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学征信、懂征信、用征信”的浓厚氛围。
五、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一)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4年以来,国务院颁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及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文件,已经初步形成了任务清晰、职责明确的制度设计。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联席会议,联合各成员单位签署印发了36个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备忘录,有效推进各部门、各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人民银行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抓的一项重点工程。其主要内容是,人民银行借助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征信的理念,利用垂直管理各地派出机构的优势,推动各地方政府牵头,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督促辖区内金融机构参加,为尚未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和农户建立信用档案,通过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指导金融机构对当地各方认同的信用企业和农户有针对性地发放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予以支持,依此将信用建设、信用意识、信用支持有机结合,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政方针在基层落地。
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实践,全国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了适合当地实际的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信息应用机制的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开展中小微企业和农户信用评价、信用培育、融资对接等活动,为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联合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建立风险补偿、奖励制度,完善信贷流程,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构建信用正向激励机制。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中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的可得性,改善了地区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