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对象:
吉祥信用卡持卡人(不含公务卡、员工卡、阳光贷卡及宾分卡等分期卡种)
活动时间:
2017年7月15日-2018年2月28日
以上时间是指客户成功办理账单分期的时间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成功办理我行账单分期的持卡人,可享受分期手续费收费标准7折优惠。
注意事项:
(1)本活动仅针对天津农商银行吉祥信用卡持卡人,不含公务卡、员工卡、阳光贷卡及宾分卡等分期卡种。
(2)活动时间是指持卡人成功办理账单分期的时间,以我行信用卡系统记录为准。
“成功办理分期”指客户申请分期且系统显示分期已成功,最终结果以我行审批为准。
(3)活动中所指账单分期业务包括持卡人针对已经生成的当期账单除最低还款额外的全部金额或部分金额进行的分期(账单分期)。
(4)持卡人申请我行账单分期业务,即表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服务条款及细则,相关条款及细则详见天津农商银行官网。
(5)账单分期手续费以我行系统折算后实际手续费金额为准,持卡人需按照账单金额进行还款。若对手续费金额有疑义,需在当期账单最后还款日前五个工作日通过电话银行或其他我行认可的渠道提出,逾期未提出则视为认可该结果。
(6)该活动不包括网上商城的分期交易,且不与我行其他分期优惠活动共享。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农商银行所有。
(8)如对活动内容有疑问,可致电我行24小时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400-80-96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