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商银行实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高级管理层由总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总监等董事会聘用的以及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行长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行长等高管人员由行长提名,董事会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