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个贷申请再辟新途径 2009-07-14

  投保人为贷款客户,承保人为平安产险,被保险人为放款银行。

  客户通过保险公司取得信用保证;保险公司为客户从银行贷款后能否按期还款的不确定性承保;银行审核贷款风险并提供无抵押小额消费贷款。

  一旦发生承保的保险事故,平安产险负责按相应条款向放款银行理赔。

  本报讯(记者黄海京)日前,平安产险与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在天津地区启动小额消费信贷保险业务。所谓“保易贷”是通过向个人客户提供信用保证,从而帮助客户从银行获取无抵押小额消费贷款的保险产品。其承保的风险为客户从银行贷款后能否按期还款的不确定性。投保人为贷款客户,承保人为平安产险,被保险人为放款银行。当发生承保的保险事故时,平安产险负责按相应条款向放款银行理赔。

  平安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解决的问题,是个人客户从银行获取无抵押小额消费贷款的需求。平安产险与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合作,由平安产险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审核其承保风险,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审核其贷款风险并放款。客户须一次性支付保费,并按期向银行偿还贷款和利息。目前的投保条件是投保人须为21—55岁的中国公民,其最低投保额度是10000元,保险期限目前最长为24个月。投保人(或称借款人)无需向平安产险或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提供担保或抵押物,贷款金额最高为月收入的11倍,最高不超过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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