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是经银监会批准设立,在天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基础上组建的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第一家省级农村合作银行,于2005年6月30日挂牌成立
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做社区型小的零售银行”的市场定位,抓住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的历史机遇,上下一心、和谐互动,调整结构、强化管理,在改善经营、夯实基础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截至2006年末,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系统共有区级农村合作银行6个,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6个,营业机构网点515个,遍布我市城乡;信贷规模11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6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达到641亿元,市场占有率10%,在全市银行业排名第四。
近年来,随着天津市农村城市化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坐落在城区的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和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此,天津农村合作银行自2003年初,经过全面调查,认真研究,及时转变传统经营理念,从自身所处的环境出发,确立了做“社区型小的零售银行”的市场定位,“立足社区、面向民营、私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居民”的经营方向和“抓小放大”的经营理念,积极探索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新路子,在总结农村信用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在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道路上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即通过创建信用共同体,向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发放不需担保及抵、质押的信用贷款,着力解决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实现了双赢,促进了地区经济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创建多种信用共同体模式,积极支持小企业发展 [page]
针对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我行目前开展的是以信用共同体为依托,积极支持小企业发展。信用共同体是立足我行实际,结合城区金融业发展状况,适应民营经济、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融资需求等特点,而打造的一个以银行小团队应对企业大集群的合作双赢型信用共同体“格局”,创建了一种以信用为号召力和影响力,慎终如始,恒信立业,精细服务,智慧经营的协调互信品牌。先后创建了以“箱式”和“伞式”为主的四种信用共同体模式。
1、箱式信用共同体
箱式信用共同体以管委会为掌控机构,对具有一定发展规模,商户较为集中固定的商城、批发市场、物流中心,视为一个行政村,开展信用工程建设。组成由信用社、管委会、商户代表多方参加的信用商户评审小组,逐户评定辖内商户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发放商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并由多方承诺各自责任、权力、义务,形成共同体宣言,共铸诚信,组建成“箱式信用共同体”。
2003年坐落在城乡结合部的东丽区大毕庄信用社率先创建了全市首家“箱式信用共同体”,即天津市物流货运中心信用共同体。该信用社将坐落在辖区内的天津市物流货运中心视同一个行政村,在中心管委会的支持下,由物流中心和信用社及商户代表组成评定小组,按照信用等级和评定办法评定信用商户,建立商户档案,按信用等级授予一定信用额度,并张榜公示。贷款主要采取信用和联保方式,授信额分三个信用等级:优秀30万元;良好20万元;一般10万元。目前,大毕庄信用社已对天津市物流货运中心评定信用商户312家,占现有商户的86.7%,已发放贷款246户,贷款余额8868万元。在有效解决商户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中心滚动发展的同时,也实现自身的稳健发展,实现了银行、中心和商户的多赢。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展“箱式信用共同体”的做法得到了银监会和天津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page]
在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和进取的基础上,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在全市40个城区信用社从点到面以“插秧式”方式,积极推进城区信用工程建设。各城区信用社按照统一部署,及时调整经营思路,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模式,加强与商会、工商联等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在全市物流中心、商贸市场、批发市场、五金商城等地创建“箱式信用共同体”32个,评定信用商户和企业2626户,发放贷款4282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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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伞式信用共同体
伞式信用共同体以商会、促进会为掌控机构,以其骨干企业担保为支撑,信用社提供资金支持,使加入商会、促进会的小企业和商户在评定信用等级基础上得到贷款支持,入会企业共守承诺,形成“伞式信用共同体”。这种模式主要是由商会、促进会负责组织入会企业,从中选出经营、资信良好,资本金充足,具有一定规模的多家企业成立联合担保体,并出具资金,在信用社建立一定数量的担保基金,为被评定为信用等级的中小企业和信用商户提供担保,信用社提供利率优惠的贷款。2005年11月28日建立的鑫茂科技园区信用共同体就是天津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与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合作,在鑫茂科技园区建设的伞式信用共同体。目前,已评定信用商户181户,向48家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4036万元。截止去年年底全市已建立“伞式信用共同体”3个,已评定商户286户,其中有150家小企业得到了贷款支持,贷款金额10055万元。
3、中小企业联保信用共同体
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城区农村信用社以工商联、行业商会为掌控机构,按照“农户联保贷款”的模式,成立由工商联、行业商会和信用社、企业代表组成的信用企业评定小组,共同组织评定入会企业的信用等级,按照“多户联保,平等自愿,共担风险”的原则,由中小企业自愿结合或工商联、行业商会协调联合,按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的大小,分别组成多家信用企业联保体,联保企业成员按照借款额的一定比例,交存风险保证金。参加联保的全体信用商户承诺:自愿结成贷款联保小组,相互担保,风险共担,互相督促按时还本付息。对联保小组成员中到期不能偿还本息的,其他联保小组成员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由于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简化了手续,降低了融资成本。“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贷款方式使有限的信贷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目前全市已评定联保信用企业1399户,已向589户中小企业发放联保贷款15442万元。 [page]
4、街区式信用共同体
借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成功经验,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城区农村信用社依托辖内街道办事处、工商所、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单位,开展了辖内城镇居民和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评定,创建街区式信用共同体,为社区居民和街区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服务。目前,已创建街区信用共同体8个,评定信用户和信用个体工商户3134户,已向676户信用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5938万元。
二、多策并举,开展特色服务
针对小企业贷款 “额度小、频率高、时间急”的业务特点,我行开展差异化营销服务策略,为小企业提供多种特色服务,主要包括:
1、对信用贷款实行“三免”,即免抵(质)押、免担保、免联保,企业持贷款证随用随取。
2、对信用商户在已授信的信用贷款额度内的贷款申请不附加任何复查内容、保证条款和增加手续费用。
3、简化贷款手续,对信用户授信额度内的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贷随用,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进行管理。
4、实行利率优惠,信用户贷款利率低于非信用户;在信用户全部履行承诺的前提下,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5、信用户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以外的资金需求可采取担保、抵押、质押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积极开展城区机构、网点建设,提高贴近服务能力
城区内机构、网点少是制约我行支持小企业的重要瓶颈之一,也是阻碍信用共同体建设的主要因素之一。2006年11月8日,我行以信用共同体为依托建立了第一家支行—浙兴支行。今年年初,我行又成立了以支持小企业为己任的第二家支行—天兴支行。下一步我行还将以信用共同体建设为依托,以贷款客户集中性为原则,建立更多的分支机构。在积极推进城区范围内的机构和网点建设的同时,我行还将建立和培养服务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专营中小客户的信贷管理人员和专营小额贷款的特色支行,加快建设一支优秀、规范、高效的小额信贷营销团队,形成独具特色的营销方式和营销网络,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其提供专业化、行业化的特色服务。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全新的信用模式,开创了我行与小企业共荣共赢的发展局面,增强了我行支持小企业发展的信心与决心。截止2006年底,我行共向小企业发放贷款293.7亿元,占我行全部贷款总额的63%,其中,向7903家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7.3亿元。近期,我们还将与浙江商会合作,共同创建“天津浙商信用共同体”,由浙江商会挑选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筹集风险保证金5000万,合作当年我行将向该信用共同体授信1.5亿元,合作一年后,如果商户全部守信,按时还本付息,我行将授信额度提高为2亿元,合作两年后,在信用户全部按时还本付息的基础上,我行将授信额度提高为2.5亿元。在此次中小企业洽谈会上,我们还将与3家中小企业签订贷款合同440万元,与38家中小企业签订贷款意向书19055万元。
虽然,我行在通过信用共同体建设,支持小企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仅仅是在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道路上,成功迈出了一小步,今后我行将结合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和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天津银监局〈关于改善我市金融服务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不断规范、改进、提升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信用共同体建设,积极探索支持小企业的新途径、新方法,始终把天津中小、民营、私营企业作为自己的主要客户群体,以集中性的市场、园区、大的企业集团、各类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为载体,创新模式,新建一批信用共同体,形成规模效应,扩大企业受益面,创造性地为小企业服务。
积小胜为大胜,最终走向成功,这是一个众人瞩目的目标,也是一个曲折坎坷的征程,但我们深信只要有坚持到底的信念,就能抵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