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委托贷款
产品描述:由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本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
适用范围: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所需条件:
1. 委托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的职能部门;
2. 委托资金来源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与委托人自身规模相适应;
3. 委贷资金的投向和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我行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办理流程:
第一步:企业提出“委托贷款”业务申请;
第二步:对“委托贷款”业务进行调查审批;
第三步:发放委托贷款。
申请资料:企业基础资料等。
办理区域:如有需要,敬请拨打96155专线,或到天津农商银行任何一家支行均可办理。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天津农商银行当地机构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