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商银行
贷款承诺

  贷款承诺是指我行与客户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我行在有效承诺期内,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金额和利率等,随时准备应客户需要提供贷款,并有权向客户收取承诺费的一种授信业务。贷款承诺分为项目贷款承诺和流动资金贷款承诺,主要用于项目贷款。

  贷款承诺的有效期为从开出之日起到正式签订借款合同止,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天津农商银行当地机构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