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发放“家电下乡”财政补贴
定义:
代理发放“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是指我行为财政部门开立专用的家电下乡补贴对公专用账户,接收市、区县财政家电下乡补贴款,并向享受补贴的农民划拨家电补贴资金的业务。
适用人群:
我市具有农业户籍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所有人员
业务介绍:
客户购买指定家电后,在我行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告知当地财政部门,银行依照财政部门发放明细向客户兑付家电下乡补贴。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天津农商银行当地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